
芥 园五日谈——改良年画,奔走之人(图)
改良年画钩沉之五
王树村著《中国年画史》载:“天津教育司委派杨柳青镇南乡庄子的郑国勋管理年画改良之事。郑为一民间画家,颇有思想,他将传统木版年画分作三类,作为整理旧年画之标准:第一类禁止再版重印;第二类原版暂存,暂不作决定;第三类共同鉴定,认为可再版刷印者,大量印行销售。”这是笔者初闻郑国勋其人的出处。从直觉上,笔者立时感到此人在改良年画中扮演了重要角色。
笔者也曾查过相关史料,但所得寥寥,如1919年出版的《周公才旅行笔记》中提及“改良年画”时写道:“自民国五年起,由县署委托画商郑国勋者,赴乡调取各画商店,交办事处审核。出版后销路颇广,每版印者近万,准许翻印,每张售铜元二枚。”囿于资料有限,对于郑氏的认知仅停留在只言片语而已。
近来,笔者查阅《大公报》,读到一些与郑国勋相关的报道。以笔者目力所及,《大公报》中第一次记述郑氏是1916年5月13日,题为《画稿改良之详复》。此文为社会教育总董林兆翰回复县公署的公函。其中提到,在改良年画工作中,郑国勋搜集画稿后,首次上呈天津社会教育办事处审阅画稿26种。正考核间,又先后送到画稿四次,计165种。在审核中,“除画稿中印有教育科审定字样,无庸复审外,谨将其余各画稿认真考核”。
1916年7月1日《大公报》刊登《画稿请予审定》一文述及,郑国勋呈送画稿二包。从7月31日的后续报道《画稿送请备转》中可知,这二包画稿,即是第七次、第八次呈送之画稿,共25种。由此可知,在民国初年的年画改良运动中,郑国勋至少向天津社会教育办事处呈送其搜集到的画稿八次,功劳不小。
有鉴于此,官方也给予郑氏奖励。1918年2月24日《大公报》以《画商请奖》为题报道:“天津社会教育董事林兆翰君,以天津商人郑国勋历年以来劝办改良年画,颇著成效……已呈请教育厅转呈省长,发给褒状,以示鼓励云。”
郑国勋在改良年画中的工作并未结束。1918年6月14日《大公报》刊发的《慎重画稿》写道:“直隶教育厅厅长王章祜,以本年小学会议,议决改良年画。现以拟派天津画商郑国勋调查画稿,送由天津社会教育办事处审查汇报。”
此后,郑国勋因调查年画期间,路费不足,曾禀请天津县公署予以解决。1919年10月6日《大公报》登载《画商委任请资》一文介绍此事:郑国勋“每月赴各村,按商查劝。凡有荒淫亵陋之稿,永远禁售。如有不合道理之点,令其删改。画内题注词文错误,代其更正。商民所创出改良教育新稿,分送各商凭印。提倡教育进步,公事遵守奉行,呈阅画稿每月报告。”“查乡镇画商共计六十三号,各村相隔数里之遥,距城三十五里,遂时赴各村查劝呈阅画稿,来往路费繁多。”原每月由天津县公署核准,天津社会教育办事处下发郑氏6元,以作路费,后因体恤其不符开销,每月又加赏6元。但至1919年4月后,因款项不足,暂行缓支,连续五个月未能发领,至其每月垫款,难于办公,所以才有此文。从这里面,也不难体会到当年年画改良的举步维艰。
来源:天津文学艺术网
